不是。人身损害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从以上概念上可以看出,人身损害并不是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Copyright © 2019- xuexiwa.co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