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进行了入职培训,且约定了服务期限,则违约金可支持,但是超过合理单范围的,可不支付。相关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对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的情况下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如果提供的仅仅是一般性的岗前培训或者是通用性的技能培训的话,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也不得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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