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学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贵州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贵州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来源:学车网


法律分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就业补助金需要离职后才能申请;月平均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Copyright © 2019- xuexiwa.co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